17项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已达标 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75元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12月初,我市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17项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均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社会救助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截至12月初,我市涉及社会救助的17项“民生工程”均已达到全年目标任务。其中,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5元,各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0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5.8元和79元,比去年底分别提高了18.8元和8.9元。 此外,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城乡救济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27.5元和187元,月人均提高27元;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80%;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了9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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