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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杯醉驾害人害己 市交警查处春运首例醉酒驾驶者

2011-2-6 19: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98| 评论: 0

市交警查处春运首例醉酒驾驶者

本报讯(记者王玉卉)1月21日,我市交警部门拘留了在中心城区查获的今年春运以来首例醉酒驾驶人。

据市交警支队吉州大队交警邓勍介绍,1月20日晚8时许,吉州大队交警在吉州区沿江路一带设立执勤卡点,一辆车牌号为赣DT08XX的比亚迪小车驾驶人陶某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标准为80mg/100ml)。

春运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坚持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依法实行“五个一律”的从严处罚。即该罚款的一律按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市交警支队吉州大队现已对驾驶人陶某依法作出了罚款1000 元、记分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同时经报批后,21日上午,该大队已经将驾驶人陶某送往市拘留所,实施5天的行政拘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节即将来临,千万不要贪杯醉驾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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