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彭晓华报道:开车撞了人逃跑,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那么,骑摩托车撞人后逃跑,同样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4月7日,遂川交警公布了一起摩托车撞人逃逸案侦破过程。 3月31日17时许,遂川县公安局衙前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其家人前一天晚上不知何原因,摔倒在356国道衙前段的一座桥边。派出所民警来到事发现场勘查,并通过调取事发现场的天网监控,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据交警介绍,接到群众报警后,通过天网监控,他们发现了一辆男士摩托车存在很大的嫌疑。由于夜间光线太暗,无法识别摩托车的车牌,只能通过驾车人的着装,发现对方戴黄色头盔,穿一件写有某车行的雨衣,之后,通过对辖区内的车行走访调查,最终将目标锁定了肇事嫌疑人。随后,通过信息研判分析,该摩托车的驾驶员为车主李某。 于是,交警来到了嫌疑人李某的家中,在证据面前,李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距离群众报警只过了3个小时。据李某供述,由于晚上天黑,在撞人后他存在侥幸心理,于是就选择了逃逸。目前,案件还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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