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老、中、青各年龄段,职业涵盖基层干部、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进城务工人员……这是江西7609名人民陪审员的“大数据”。 他们坐上神圣的审判席,依靠自身丰富的生活经验,与法官的专业知识形成互补共同审案,成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江西的生动实践。 2021年9月,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实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从参审范围、参审程序、参审保障等方面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实质参审。 新规实施3个多月,落地效果如何?给法庭带来哪些新变化?“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能否得以彻底改变?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随机抽取更优化 为庭审注入专业力量 站上讲台,他是一名大学教授;坐上审判席,他是一名人民陪审员。自从2021年年初被选任为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陪审员,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陈建已经习惯了身份上的转换。 “在判决书上签个字不就完了?”刚成为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有朋友这么看待陈建的新身份。然而,近一年的人民陪审员经历,让陈建认识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在他看来,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参与案件审判,是作为人民陪审员最大的收获。 陈建向记者讲述了近期参审的一个案件:江西某广告运营企业起诉北京某企业未按合约支付互联网推广费用,而被告以原告互联网推广存在数据造假致使宣传达不到预期效果为由拒付。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辩论激烈,案子一度陷入僵局。 法院选择了教授信息系统专业、互联网市场营销知识丰富的陈建担任该起案件人民陪审员。法庭上,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数据的真假入手,对技术事实发表相关意见,让案件的审判找到了突破口。 越来越多像陈建这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加入庭审,为法官提供助力,这是《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实施3个多月来,优化随机抽取程序带来的显著变化。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主任科员喻以诗全程参与了《规程》的制定。他介绍,针对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因缺乏专业知识难以对事实认定发表实质性意见这一弊端,《规程》对人民陪审员的抽选方式进行了优化,提出对有专业需求的案件,要以“随机抽选为主,专业抽取为辅”,发挥有专业特长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优势。 不少法院已经尝到了这一改变带来的甜头。“有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能够迅速从专业角度理解案情、洞察事实,在法庭调查时有针对性地提问,在合议庭评议时发表专业意见,为庭审注入了专业力量。”青云谱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参与审判全过程 “补充人员”成为“关键人物” 合议庭7名成员中,4名是人民陪审员。这样的合议庭,如今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审理的常态。 2021年12月16日,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金溪县何源镇朱坊村孔家组开庭。案件采用7人组成的合议庭,包括3名专业法官和4名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7人合议庭采取的是一人一票;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名人民陪审员都详细翻阅了案卷材料。庭审前,我根据材料罗列初步的事实问题清单,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审判长余道治告诉记者。 阅卷事情虽小,但凸显变化。在过去,人民陪审员临近开庭才知道要审什么案子的情况并不鲜见。由于对案情不了解,加之缺少专业法律背景,常常出现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期间不发一言的情况。 庭前准备的效果明显。在公开庭审环节,4名人民陪审员结合“为什么捕猎”“生态修复费如何赔偿”等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发问,多次连续追问。在案件评议阶段,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也被逐一记录,与法官共同表决。 “新规有的放矢,直指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喻以诗介绍,通过建立健全开庭前告知、庭前阅卷、庭前会议、独立调解等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阅卷、发问、评议、调查、调解等权利,确保深度参审。 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充分发挥法官指示引导作用,要求由法官在开庭前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供人民陪审员庭审时参考”“规定人民陪审员先于法官发表意见,防止人民陪审员盲目跟从法官的认定意见”等。这些措施,让人民陪审员许多合理意见得以采纳,帮助法官对事实做出更加准确全面的判断。 “人民陪审员已经进入了一个深度参审的阶段。”余道治表示,从原来的注重陪审案件数量、陪审率,到现在的关注陪审案件的质量、效果,参审机制的创新,让越来越多的人民陪审员由“补充人员”成为“关键人物”。 履职更有保障 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提高 担任人民陪审员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实践中,一些人民陪审员往往参审积极性不高,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怕影响本职工作。 宜丰县法院政治部科员孟素敏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正常的案件审理流程,人民陪审员至少需要在阅卷、开庭、合议、宣判等环节来法院4次,这还不算参与庭外调解和调查的时间。“所在单位领导不同意或者不情愿,人民陪审员就难免有顾虑。”孟素敏表示,要让广大人民陪审员真正愿意参审、安心参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关键。 新规对人民陪审员相关待遇、培训、考核、惩戒、表彰和奖励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规定人民法院发现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在其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克扣或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纠正意见;积极为人民陪审员“谋福利”,要求各地落实参审补助,制定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对于人民陪审员来说,这无疑是一颗定心丸。新规带来的变化在宜丰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微信群里得到充分体现——过去群里经常有人因工作原因请假不能参审,现在这种情况显著减少。 孟素敏告诉记者,全县6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享受的交通、就餐等补助,现在由政府财政埋单。为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法院对其参审频次、参审能力、参审纪律、参审作风等进行考核,对优秀者给予物质奖励,对1名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予以免职。此外,法院还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法官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提高陪审员履职能力。 敢于参审、乐于参审、善于参审,孟素敏相信,随着新规的深入实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人民陪审员的作为和社会影响力也将随之越来越大。(记者 杨 静 实习生 何嘉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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