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7日电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出通知,就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南昌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由南昌市相关部门审定后报省住建厅,审查通过后报住建部备案复核。 通知强调,除南昌市外其他市、县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由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报省住建厅审查,审查通过后报住建部备案。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时,应征求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救援能力相匹配。其次是合理确定建筑布局,深化细化评估论证,强化公共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南昌市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在其他市、县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再次是压紧夯实决策责任,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南昌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其他市、县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秦海峰 王纪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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