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没有次次密切接触概念。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且无有效防护,但达不到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又不能完全排除感染风险,称为重点人员或潜在风险人员。对这类人员管理按不同类型、不同属地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应该开展不少于“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自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未超过7天,按照“缺几天补几天”的方式,完成剩余天数的居家健康监测;如果被发现时,距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已超过7天,则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自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14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出入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有需要,应严格、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就医。由于病毒传播力多变,最终管理办法以属地具体执行部门应对措施为准。 (记者胡正根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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