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今日指出,要重拳出击严查案件,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要重点查处四类案件。 5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查办案件情况。 去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傅奎在发布会上回答提问时表示,关于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采取什么措施,这些措施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确实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工程建设领域情况非常复杂,治理起来难度比较大,不可能“一抓就灵”,也没有“一招致胜”的办法,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打“组合拳”。 傅奎介绍称,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重拳出击严查案件,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如果不坚决打击,把势头压下去,就难以遏制住势头,就难以赢得群众的信任。就像刚才郝明金部长强调的那样,我们要重点查处在这个领域的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的案件,二要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的违规违法案件,三要严肃查处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案件,四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第二,要抓住关键环节,深入治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不能搞搞形式,必须深入进去,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精确制导”,解决关键部位存在的问题,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我们根据工程管理的流程,梳理了八个主要环节,三十四个重要节点,一一进行治理。比如在工程建设的决策环节,要重点抓未批先建的问题。在招投标环节,重点要抓围标串标问题。这样,通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治理,最后形成一个系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三,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之所以易发多发,从深层次讲,有它的体制机制的原因。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根本的办法是推进改革。我们要健全制度,要加快立法的进程,抓紧出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快政府投资条例的立法进程,使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和土地要素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傅奎说,我们认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办法总比困难多。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门态度积极。现在,举报数量在上升,投诉在增多;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在起草或者陆续出台之中,成效已经初步显现。这也充分证明,中央的决策是正确的,深得党心民心,也证明前段时间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是有效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工作,努力达到中央确定的目标,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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