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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产业研究所官员称3年内免谈房产税

2010-5-26 02:45| 发布者: 吉安信息港| 查看: 1971| 评论: 0

  本报讯 据《华夏时报》报道,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让房产股顷刻失色。发改委出台更严厉新政是真还是假?

  “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近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证实,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该规划只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

  在此前后,另一个关于房产税的政策更是被传得眉目清晰,其中上海先行呼声最盛。

  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5月17日则对《华夏时报》记者明确表态:“3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与这一说法互相验证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房产税难产:地方政府无权出台新税种

  在物业税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的情况下,房产税被越来越多的人士认为是击溃房价的最后一个杀手锏。

  事实上,一个接一个的地方楼市调控细则却鲜见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以至于各方面对即将出台的沪版楼市细则寄予了厚望,关于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具有可操作性等的传闻似乎表明房产税征收已成定局。殊不知,房产税征收面临着两大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黄汉权认为这是房产税无法逾越的法律难题。

  黄汉权告诉记者,这还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原因则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他在5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3年内不会出台。”

  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在传言流行了一段时间后才公开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由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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