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环保局藁城分局与当地公安部门联手,对一起向河道恶意倾倒高浓度废水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违法当事人被依法处以7万元罚款、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4月23日,石家庄市环保局、藁城市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滹沱河沿岸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AT8105”的罐车正在向藁城市只照村西滹沱河的滩涂地倾倒废水。经询问,该车隶属于藁城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车内装有液碱、氨水、苯等混合性危险废水17吨左右。为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扩散,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倾倒行为进行制止,并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查封了该罐车,同时现场采集了水样。经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废水水样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44100毫克/升,PH值、氨氮浓度和苯含量也严重超标。 依照环保法规,藁城环保分局对偷排罐车的违法当事人作出了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近日,公安部门依法对该违法当事人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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