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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 擅定价 贴公告 欲收费

2010-9-15 14: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30| 评论: 0

未申报 擅定价 贴公告 欲收费

吉安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收费遭质疑

“很多小区对两个轮子的车辆均免收停车费,我住的小区新公布的停车费却高得离谱。”9月6日,市中心城区水岸绿洲小区业主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近日,小区物业公司在宣传栏内张贴出停车收费公告,引发众多业主的质疑和不满。业主希望物价部门能对此进行调查,制止物业公司的乱收费行为。

王先生说,8月31日,吉安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小区内张贴出一份停车收费公告,上面写明自今年9月1日起,小区内业主所有车辆均应停在地下车库内。收费标准为:自行车15元/月,电动自行车(含充电)60元/月,摩托车30元/月,汽车210元/月。9月6日,记者在该小区了解情况时,众多业主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许多业主质疑,公告上公布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复?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自行定价,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9月7日,记者从吉州区物价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接到水岸绿洲业主的相关投诉,并及时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经了解,该小区业主投诉情况属实。创佳物业公司拟收取停车费未向价格监管部门申报,属自行收费,但目前尚未发生实际收费行为。目前,调查组责令该物业管理公司终止公告行为,将收费公告从宣传栏内撤下,未经价格部门批准不得收费。

(编辑: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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