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林办企业、8家国有林场和1家林科所全部实行了以置换职工身份、转变经营机制为主要任务的改革,改革改制面达100%; 置换职工身份1649人,其中安置内退人员274人,国有林业企业职工安置率达100%; 兑现职工安置资金1908万元,消除企业债务3209万元…… 这是来自吉安县近年来林业企业改革的一组数字。在这些数字的背后却是该县林业干部倾注林业企业改革,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辛勤与汗水。 敢为人先抓改革 吉安县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市之一,在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发展时期,该县林业经济曾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县森林资源总量虽有所上升,可质量却明显下降,成熟林、大径材等可采伐利用 的资源越来越少,林业企业陷入资源贫乏的危机。 同时,受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约束,2001年,吉安县国有森工和营林林场企业也开始感到经济负担的沉重。历年累计欠缴职工社保金达700余万元,1000名离岗人员的生活费、养老金、医药费均由企业负担,林办工业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企业生存状况堪忧。 面对资源、经济“两危”困境的残酷现实,该县通过推行以职工身份置换、转变经营机制为重点的林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以稳妥推进为前提,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推进林业企业改革,使全县8家国有林场和1个林科所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以人为本解难题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社会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且事关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系统性工作,稍有不慎便会引发诸多问题。“坚持把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吉安县的林业改革改制工作得到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解和配合。 该县成立了林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抽调骨干深入到各改制企业抓好改革工作。各企业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制定实施方案,赢得了广大职工的支持与理解。同时,通过对改制企业的所属资产、债权、债务张榜公布,建立职工经济补偿台账,增加企业改制的透明度。 为增加企业活力,增强国有林场员工责任心,在置换企业职工身份上,该县林业部门以绝大多数职工能接受和企业现有经济状况许可为原则,参照县委、县政府《改制决定》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灵活掌握。不仅放活了一部分人员,保住了一部分人员,养住了一部分人员,也改变了大家守住铁饭碗却吃不饱的局面。 创新机制促发展 改革,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吉安县从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入手,历经改革的阵痛,林业企业终于化蛹成蝶,走出了困境,焕发出勃勃生机。 运行成本下降。改制前,在册职工905人,每年的工资、社保金、失业金、福利费、医药费等合计需支出1371万元。改制后,林业企业聘用上岗职工212人,预计每年的工资、社保、医药、福利等费用支出约220万元,预计减少费用支出1151万元。 企业活力增加。改制后,该县国有林场全部在册人员置换了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解除了原有的劳动合同,林场实行重新定员定岗,国有林场实行全员聘任制。用工、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的完善,经营机制进一步搞活,促使员工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企业经营有了活力。 如今,历经改革的吉安县林业系统国有林场和林办企业,已由过去的负重前行,变为轻装上阵。在实现吉安绿色崛起的历史车轮中,吉安县林业系统国有林场和林办企业将为全县经济社会不断前行,注入了一股强劲的“绿色”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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