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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桥镇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2010-4-23 17:02| 发布者: 单行道| 查看: 8314| 评论: 0

吉州讯(傅媛媛)为保护好集体资产,防止农村集体资产在承包、租赁、出让交易中和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日前,兴桥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并将其打造成阳光交易平台。
    该镇严把入口关,明确要求政府(集体)投资1万元—20万元的项目、国 有(集体)财产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财产转让或租赁、各村委会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转让、租赁都必须进镇公共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标。对各村委会2000元以下的资产、资源转让、租赁必须先申报镇交易站进行登记、审核。同时,严把项目交易公告关,在交易前10 天通过吉州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宣传栏公告、发函邀请、张贴通知等形式发布招标信息,确保相关单位积极投标。
    该镇还严把投标资格审核关。对竞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侵害群众集体财产、豆腐渣工程等情况出现。与此同时,镇纪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全程对开标、评标、预中标公示、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监督,中标后款项直接打入集体账户,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等违规操作行为。
 

(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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